二.排除电气着火源
排除电气着火源就是消除或避免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电火花、电弧和高温。排除电气着火源的措施有以下几种。
1、排除电气线路产生着火源。在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必须满足下列规定。
1)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内的所有电气线路及有剧烈振动的设备接线,均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
2)各类线路导线截面应满足要求。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导线截面不小于2.5 mm2;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导线截面不小于1.5mm2;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以下各场所导线截面不小于4 mm2;所有的照明线路和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圈混合物的场所的所有线路导线截面不小于2.5 mm2。
3)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中间无接头的橡皮软线供电。
4)所有工作零线应与相线具有同等绝缘强度,并处于同一护套或管子中。
5)所有绝缘导线或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电网的额定电压,且不得低于500 V。
6)绝缘导线严禁明敷,均应穿钢管。当电缆明敷时,应采用铠装电缆。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及电压为1 000 V及以下的电气线路,在有防止外界损伤的情况下允许采用非铠装电缆。
7)在火灾危险场所,可采用非铠装电缆或钢管配线;在生产过程中凡不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悬浮状、堆积状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但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500 V以下的线路可采用硬塑料管配线。当远离可燃物时,可采用绝缘导线在针式绝缘子上敷设。
2、合理选用电气设备。根据危险场所的级别,合理选用电气设备的类型,特别是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选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这对防止火灾和爆炸具有重要意义,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尽量不用或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3、按规范安装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安装应严格密封、连接可靠、防止局部放电(接线盒内裸露带电部分之间、裸露带电部分与金属外壳之间应保持足够的电气间隙和漏电距离)、防止局部过热(有隔热措施)。
4、保持电气设备与危险场所的安全距离。电气设备安装时,应选择合理位置,使电气设备与危险场所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其要求如下:
1)为了防止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火灾,各类开关、插销、熔断器、电热器具、照明器具、电焊设备、电动机等均应根据需要,尽量避开易燃物质。
2)室外变、配电装置与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易燃可燃液体储气罐、液化石油气罐之间应保持必要的防火距离,必要时应加装防火隔墙。
3)10 kV及以下的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或火灾危险场所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4)10 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火灾或爆炸危险场所。当线路与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接近时,其间水平距离一般不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5、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对于防火防爆有重要意义。为此,应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防止设备过热过载运行,对设备应定期检修、试验,防止机械损伤和绝缘破坏而造成设备短路。
6、电气设备可靠接地或接零。在可燃易爆危险场所,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以便电气设备发生碰壳;接地短路时能迅速切除着火源。接地或接零的具体要求如下。
1)在爆炸危险场所,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i地或接零,并与金属管道、建筑物的金属结构连接成整体,以防止在金属导体间产生不同电位而引起放电。
2)在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专门的接地(或零)线,不得利用金属管遵、建筑物的金属构架、工作零线等作为专用的接地线(或零线)。
7、合理应用保护装置。在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除将电气设备可靠接地(或接零)外,还应有比较完善的保护装置、监测和报警装置,以便从技术上完善防火防爆措施。其具体要求如下。
1)在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应装设短路、过载保护装置。电器产品的选用要选用防爆电器。过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在不影响电气设备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应尽量整定得小一些,以提高其动作的灵敏度。对于爆炸危险场所的单相线路,应安装双极开关,以便同时断开相线和零线。
2)凡突然停电有引起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必须有双电源供电,且双电源之间应装有自动切换联锁装置,当一路电源中断,可保持供电不中断。
3)对有通风要求的爆炸危险场所,通风装置和其他设备间有联锁装置,当设备启动时,应先启动通风装置,后投入其他设备;停止工作时,应先切除工作设备,后断开通风设备。
4)在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应装设自动检测装置,当危险场所内爆炸性混合物接近危险浓度时,发出信号或报警,以便工作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危险。
5)必要时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当漏电流达到动作电流时,该装置迅速切断电源。
6)在爆炸危险场所,供电系统由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供电时,该供电系统应装设绝缘监视装置,当该供电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时,能发出接地信号,并迅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