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具有本质安全特性的检测仪表称为本质安全型仪表,也称为安全火花型仪表,其主要特点是仪表自身不会产生危险火花。而具有一定防爆、隔爆特性的检测仪表称为防爆型或隔爆型仪表,它的主要特点是在仪表内部仍有可能产生危险火花,并且该火花能够点燃由仪表缝隙进入其内部的可燃混合气体,但却能阻止仪表内部的燃烧或爆炸通过缝隙传至外部的危险环境。必须指出,防爆活接头或隔爆型的结构不但适用于检测仪表,也适用于电气设备或电动机的安全要求,是先于本质安全型结构之前应用的传统防爆类型。对于立地下和半地下贮罐,要根据贮存液体的性质,选定的埋罐区的地形和地质条件,确定理罐的最佳尺寸和地点,以及采用竖直的还是水平的贮罐。埋罐选点时,还要结合同区中的建筑物、地下室、坑洞的地点,统筹考虑。罐体掩理要足够牢固,以防洪水、暴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罐体装配安全的事件发生。要考虑邻近土厂腐蚀性污水排放、存在腐蚀性渣或地下水的可能性,确有腐蚀性状况,在理罐前就得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对罐要进行充分的遮盖,在灌区要建设混凝土围墙。
将可燃气和空气构成的爆炸性混合物按传播爆炸的危险性依次分为1,2,3,4级。若再将爆炸性物质按自燃点分组情况给予综合考虑,就可得出可燃气体或蒸汽的分级、分组标准。依照国家标准GB1336-77,一些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蒸汽的级别、组别情况见表1。这一标准(GB1336-77)以往是作为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蒸汽与空气混合物环境中,选用防爆、隔爆检测仪表的主要依据。隔爆型产品中有适合于爆炸等级1、2、3、4级和燃点组别a,b,c,d的,但对爆炸等级4和燃点组别c的情况仍有一定困难。需说明,当前执行的国家标准GB3836-2000采取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原则,对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分组规定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对于地上贮罐,罐体的破裂或液而以下罐体的泄漏,极易引发严重的火灾,对邻近的社区也会造成较大的危害。为了周边的安全,贮罐应该设置在比建筑物和工厂公用防爆电器低洼的地区。为了防止火焰扩散,贮罐间要有较大的间隙,要有适宜的排液设施和充分的阻液渠。
便携式、本质安全型仪器仪表的外壳有时采用塑料外壳,有时采用金属外壳。当选用塑料外壳时,为保证塑料外壳正常工作时不积聚危险静电,其表面电阻不得超过1×109Ω。塑料外壳应经过抗冲击试验和热稳定试验。正常运行产生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的电气设备、功率大于250W或电流大于5A的Ⅰ类电气设备,均须采用接线盒与设备主体进行电气连接接线盒就是专供电缆或导线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的部件。目前Ⅰ类隔爆型电气设备广泛使用的是隔爆型接线。防爆接线盒内壁应涂耐弧漆,接线盒及主体腔上的隔爆接合面应做防锈处理,如涂防锈油等。另外,对于防爆电器,要在其外壳的明显处有永久性的Ex防爆总标志及MA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