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实行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场所经营;布点合理,周边50米范围内,无明火设施使用,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没有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施;零售点室内的电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易产生火花的照明灯、刀闸开关等要安装防爆灯罩或防爆电器防护设施,要配备两个以上的灭火器及消防水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